摘要:律师管理体制决定着律师管理的基本架构。具体而言,包括机构设置、权限划分及其所确定的法律联系。我国的律师行业管理体制经历过“行政独享”、“行政主导”以及“两结合”等不同方式,对律师行业的进展及其规范化产生过不同的影响。随着社会主义法治进程的不断推进,专业化分工的不断加强,现代律师行业的管理愈发向精细化和全面化的方向进展,单纯的将行政管理与行业自治捆绑起来的“两结合”方式已不能满足行业进展的要求,运转历程中的若干弊端也亟待制度改善,这都需要以律师管理体制的层面上来寻求革新之道。对律师管理体制的深思,需要以律师的职业属性出发。律师职业所具有的法律性、独立性和营利性是设计律师管理体制需要重点考量的因素,这是因为律师管理体制与律师职业属性之间具有密切的联系。正是这种职业属性,在内涵上决定着律师管理体制在行政管理、行业管理和执业机构管理方面的必要性,在外延上决定着律师管理体制的设计范围。对于律师职业群体来说,管理本身只是手段而非最终目的。由此,一个合理改善的管理体制必须充分考虑律师行业进展的基本要求,即有利于律师执业权利的保障和有利于提供专业化的律师怎么写作,这就要求必须突出行业管理在整个律师管理体制中的核心地位。唯有如此,律师作为一种社会分工下的职业有着才能真正满足社会的需要,提供市场所需要的法律怎么写作,而这才是律师业有着的基本作用。以法律进展的历史类型和现实情况来看,两大法系国家的律师管理体制各有不同的方式选择,但是都体现了对律师作为行业性群体进行管理的智慧。以中可以提炼出律师管理体制全球普遍适用的经验做法,即高度的行业自治性与国家力量的参与。在将全球普适性经验与我国本土资源相结合的基础上,浅析探讨了我国律师管理体制的改善思路:一是在现阶段,将法院纳入律师管理体制尚不具可行性;二是司法行政机关应定位于宏观层面的执法者;三是行业协会应充分发挥自治功能,致力于推动整个行业的进展。以维护律师行业根本利益的角度出发,律师管理体制的革新应当合理地安排不同的层级结构,并遵循管理规律,怎么写作于律师职业群体。由此,司法行政机关、律师协会以及律师事务所“三位一体”的管理方式将是我国律师管理体制重构的目标和思路。其中,司法行政机关的政府监管属于外部治理,其应当明确自身在管理体制中的作用,实现以管理者向执法者的转型;律师协会的行业自治是管理的中心,其应当全面担负起律师行业管理的实质功能,以维护律师群体的根本利益出发,实现整个行业的自我约束和自我进展;律师事务所的管理是律师管理体制的基础,其应当通过管理方式的转型升级,引导律师提升执业效率,实现经济利益的最大化。关键词:律师管理论文体制论文行业进展论文“三位一体”论文
摘要4-6
Abstract6-10
引言10-12
(一) 选题背景及探讨作用10
(二) 国内外探讨近况10-11
(三) 探讨思路、策略与革新之处11-12
一、 我国律师管理体制的历史沿革与近况浅析12-20
(一) 我国律师管理体制的历史沿革12-14
1.“行政独享”阶段12-13
2.“行政主导”阶段13-14
3.“两结合”阶段14
(二) 我国律师管理体制的近况14-17
1.律师管理制度建设近况15-16
2.司法行政机关行政管理近况16
3.律师协会行业管理近况16-17
(三) 现行管理体制有着的不足17-20
二、 律师管理体制的论述考量20-26
(一) 律师的职业属性20-22
1.法律性20-21
2.独立性21
3.营利性21-22
(二) 律师职业属性与律师管理体制的联系22-24
(三) 构建律师管理体制的基本准则24-26
1.律师执业权利的保障24-25
2.律师怎么写作的专业化25-26
三、 两大法系律师管理体制的浅析及启迪26-31
(一) 两大法系律师管理体制概述26-27
1.以美国为代表的英美法系律师管理体制26-27
2.以德国为代表的大陆法系律师管理体制27
(二) 两大法系律师管理体制的主要特点27-28
(三) 对我国律师管理体制的启迪28-31
四、 我国律师管理体制的重构31-40
(一) “三位一体”管理体制的内涵31-32
(二) “三位一体”管理体制的必要性32-34
1.政府监管的论述基础32
2.律师行业自治的基础32-33
3.律师事务所管理的必要性33-34
(三) “三位一体”管理体制的具体内容34-40
1.政府监管:以管理者到执法者34-35
(1)司法行政机关在律师管理体制中的作用34-35
(2)执法者的角色转变35
2.行业自治:自我约束与自我进展35-37
(1)律师协会在律师管理体制中的定位35-36
(2)律师行业自我约束与自我进展的实现36-37
3.律师事务所管理:倾向于效率的内部管理37-40
(1)律师事务所管理的目标37
(2)律师事务所管理的转型升级37-40
结论40-4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