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云南省农产品质量安全问题探析

收藏本文 2024-01-29 点赞:4069 浏览:11371 作者:网友投稿原创标记本站原创

摘要:农产品质量安全,涉及到生产者、消费者和政府部门三个方面。在经济利益的驱使下,一些不法生产者和商人利欲熏心,人为制造一些不安全的食品,给广大人们群众的食品安全带来极大隐患,而作为消费者,由于信息的不对称,要判断某种农产品的质量安全是一件困难的事,因此,政府部门是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的主体,其检测能力和水平,关系到政府在食品安全方面的公信度和形象。在联合国粮农组织(FAO)的资助下,我们在云南省开展了农产品质量安全调查,调查发现,消费者对政府控制农产品质量安全的能力不容乐观,因此我们探讨了云南省农产品质量安全的现状和存在问题,提出了解决问题的对策措施。
关键词:农产品;质量安全;云南省
1673-291X(2012)27-0145-02
农产品与人民群众生活息息相关,从田间到餐桌,我们每天都要消费大量农产品,农产品质量安全关乎到广大消费者的身体健康。农产品质量安全,涉及到生产者、消费者和政府部门三个方面,在经济利益的驱使下,有一些不法生产者和商人利欲熏心,人为制造一些不安全的食品,给广大人们群众的食品安全带来极大隐患,而作为消费者,由于信息的不对称,要判断某种农产品的质量安全是一件困难的事,因此,农产品的质量安全主要依靠政府部门,政府部门是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的主体。为了保障农产品的质量安全,为消费者营造一个健康安全的消费环境,在联合国粮农组织(FAO)的资助下,我们在云南省开展了农产品质量安全调查,旨在了解农产品质量安全存在的问题,寻求合理的解决措施,在政府部门、生产者、经销商和消费者之间建立一条公众认可的市场链,促进政府部门完善农产品质量安全保障体系、法律法规体系;敦促生产者改进和提高农产品的品质和安全性,提高消费者的农产品质量安全意识,多方配合,互相监督,共同营造一个健康、安全的农产品消费环境。
通过我们的问卷调查,认为政府能完全控制农产品质量安全的占16.25%,认为政府能控制大部分农产品质量安全的占26.56%,认为政府只能控制小部分农产品质量安全的占46.88%,认为政府无力控制的占10.31%。这说明消费者对政府控制农产品质量安全的能力不容乐观,政府部门作为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的主体还存在亟待解决的问题。

一、云南省农产品质量安全现状

1.农产品质量安全体系逐步建立。云南省已初步建立了国家级、省级、市县级农产品质量安全检测机构,例如有通过国家计量认证和农业部机构认可的农业部农业环境质量监督检验测试中心(昆明);农业部农产品质量监督检验测试中心(昆明)和云南省兽医防疫总站省部级畜产品质检中心。这检测机构为农业和农产品质量安全检测提供了一定的技术保障。据统计,目前云南省各级农业部门共有各类检测机构208个,其中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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职机构105个,机构103个。共有各类检测人员4 313人,其中有高级技术人员295人,中级技术人员934人,初级技术人员的853人,有检测资质450人。共有检测实验室2.5万平方米。在用仪器设备2 217台(套),其中5万元以上的大型设备179台(套),5万元以下的小型设备2 073台(套),农药残留快速检测仪近300台套,农产品质量安全检验检测体系初步建立。
2.农产品认证体系建设开始起步。全省初步形成了职责分明、上下联动、“三位一体、整体推进” 的农产品质量认证工作格局,大力发展“三品一标”经济,目前已形成无公害农产品、绿色食品、有机食品认证体系格局,初步推行GMP(良好操作规范)、GAP(良好农业操作规范)和HACCP(危害分析与关键点控制)等体系认证和产地认证工作,“三品”认证数走在西部各省(区)前列。截至目前,累计认证“三品”1 781个,登记地理标志农产品14个,认定名牌农产品164个,认定无公害农产品产地4 245万亩,占全省耕地面积41%。
3.农产品质量管理措施逐步落实。农业部门近年来推行了源头管理、标准化生产、定点监测、市场准入和龙头企业带动等质量安全管理措施,通过产地环境监测和投入品专项整治行动,加强农产品质量安全的源头管理,通过建设农业标准化生产示范基地、无规定动物疫病区和生态农业示范县,推行标准化农业生产,开展了15个州市政府所在地和16个蔬菜生产重点县的蔬菜质量安全例行监测工作。
4.农产品质量安全水平明显提高。2011年上半年农业部监测云南省蔬菜合格率为92.5%,食用菌合格率为100%,水果合格率为98.3%,水产品合格率为95%,畜产品合格率为100%,茶叶合格率为100%。省级监测蔬菜合格率为99.5%。总体监测合格率比2005年提高近30个百分点。连续六年没有检出“”和磺胺类药物成分,没有在原产乳品中检出三聚氰胺,未发生重特大农产品质量安全事故。

二、云南省农产品质量安全存在的问题

1.体系不健全。从检测机构的数量来看,现有的检测机构数量与工作需求存在较大差距,特别是农产品中农药、兽药和抗生素等检测机构的数量少,还远不能满足需要;从地域分布来看,可以承担农产品质量安全检测,并能出具公正数据的质检机构集中在昆明,州、县(市)分布极少;现有质检机构力量分散,效率低。由于多数检测机构是按行业、产品或单一功能建设的,因此它们总体规模较小,装备水平差,利用率低;从发展上来看,随着农业科学技术的迅速发展,从事农业高新技术产品(如转基因农产品等)质量安全检验检测的机构亟待建设。
2.检测能力弱。一是仪器设备老化陈旧,专业化程度低,配套性差。现有质检中心大部分的仪器设备使用时间在十年以上,故障频繁发生。部分仪器设备的专业化程度较低,配套性差,限制了检测范围和检测能力。有些质检机构虽配备了可用于农药残留等成分检测的气相色谱仪,但没有配置相应的检测器、自动进样器及其他相关辅助设备,影响了检测速度和仪器整体功能的发挥。二是实验室环境条件差,影响了检验结果。云南省农产品质量安全检测机构基本上是在原单位实验室的基础上改造的,布局欠合理,实验室辅助设施落后,排污、通风、温湿度控制系统不健全,实验室的环境条件差,达不到检测方法标准规定的要求,严重影响了检测结果准确性。3.农产品质量安全监测没有形成制度化。保证农产品质量安全是政府的重要职能。发达国家通常都由政府投资,建立农产品质量安全例行监测制度,对农产品实施从“田间到餐桌”的全过程监控。云南省目前对农产品质量安全监测的投入十分有限,市场准入性检测费用由农产品生产者或经营者支付,既影响了政府监督职能的发挥,又增加了农产品的成本。
4.农产品质量安全检测人员严重不足。检测人员素质还有待提高。农产品质量安全检测是一项综合性的技术执法工作,技术性、法制性较强。从事质检工作的人员必须具有相应的专业知识和较高的素质。云南省现有的质检人员在数量、检测能力和管理能力上,都还不能适应云南省农产品质量安全检测的需要。
5.农产品“三品”认证比重偏低。从云南省无公害农产品、绿色食品和有机食品产品占农产品总量的比重来看,与农业部提出的2010年无公害农产品、绿色食品和有机食品认证率要分别达到30%、5%和0.5%的规划目标有很大差距,反映了云南省农产品质量安全认证任务的艰巨性和紧迫性。

三、对策建议

1.强化监管能力建设。加快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机构建设,认真履行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职责。健全监管制度,完善监管手段,规范执法行为,加大执法力度,提高农产品质量安全执法监管水平。强化基础研究,加快技术创新,推进信息化建设。加强农产品质量安全行政管理、行政执法、检验检测、技术怎么写作队伍建设。
2.改革经费管理模式,加大财政投入力度。确保检验检测工作满足现代农业发展的需要,在经费管理模式上,应改革当前的专项经费“打捆”管理模式,明确设立农产品质量安全检验检测专项预算经费。在资金投入上,要加大财政公益事业经费投入的力度,确保农产品质量安全检验检测工作满足云南省现代农业发展的需要。
3.加强人员培训。农产品质量安全检测结果的准确性和真实性,对检测机构、检测人员的素质提出了较高的要求,因此应加强对检测人员进行全方位培训,如法律法规、质量意识、检测技术和管理知识水平培训等。解决的途径一是靠引进人才,二是要尽早培养当地人才。
4.强化机制创新。抓紧制定和完善农业标准化、农产品质量安全检测机构资质认定、农产品质量安全监测、农产品包装与标识、农产品产地安全管理、农产品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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产档案管理、农产品市场准入管理、农业投入品安全使用、农业投入品监督抽查结果公布、快速检测方法认定、农产品质量安全信息发布、农产品质量安全责任追究等相关办法,形成一套比较完善的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工作制度,并认真加以实施。
5.强化应急处置。按照预防早、反应快、处置有力,后续跟进的基本要求应对日趋常态化的突发事件。完善农产品质量安全应急预案,建立反应快速、跨区联动的应急机制,形成全省“一盘棋”、信息畅通、联防联控的应急处置网络。建立畅通、便捷的农产品质量安全举堡、投诉渠道,完善社会监督和舆情分析报告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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