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谈述古镇青岩古镇旅游资源开发和保护前言

收藏本文 2024-02-06 点赞:14711 浏览:60908 作者:网友投稿原创标记本站原创

【摘 要】青岩古镇,作为贵州历史文化的缩影吸引着来自世界各地的游客,为贵州旅游业带来了巨大的经济文化效益。然而,古镇旅游资源本身具有脆弱性与易破坏性的特征。如何实现青岩古镇旅游资源的开发与保护并重,实现其效益最大化,是当前和今后需要深入研究的重要课题。
【关键词】青岩古镇;旅游资源;开发保护;政策建议

一、青岩古镇旅游资源开发与保护现状

青岩古镇地处东经106°14′,北纬26°20′,位于贵阳市南郊29公里,海拔1060-1200米,是贵阳通往惠水、罗匐、广顺等地的交通咽喉,也是花溪南部的农村商品集散地。青岩古镇总面积92.3平方公里,总户数5845户,总人口为2.8万,镇内人口7880人,其中苗族、布依族等少数民族占总人口的32%。全镇农业入口2.3万,占总人口的85%;有耕地19700余亩,人均耕地0.6亩;粮食年产量1500万斤,为花溪区总产量的十分之一。
作为贵州著名的历史文化古镇——青岩是花溪风景名胜区独具特色的风景旅游区。青岩古镇历史悠久,人文荟萃,蕴含着十分丰富的旅游姿源,且具有传统的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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化特色,吸引着来自世界各地的游人。
青岩始建于明朝洪武二十六年(1393年),明朝政府为屯田设治,在青岩狮子山下修建青岩堡,距今已有610余年的历史。不仅以其610多年前就成为军事要地而闻名,加之地处黔中“高原明珠”花溪的腹地,又以其明、清吉建筑保存完好形成独具特色的入文旅游景观而著称。现在的青岩镇北街村仍有以青岩堡命名的自然树寨。现有的青岩吉镇是以甓天启六年(1626年)青岩人班麟贵修建的青岩老城失基础形成携,镇容布局沿袭明、清格局,四条主要街道呈十字纵横,大部分吉建筑1日观犹存。这里山青水秀、人杰地灵、风情独特、历史悠久,于1992年被列为贵州省省级历史文化名镇,2005年被评为中国历史文化名镇。

二、青岩古镇旅游资源开发保护的几个关键问题

古镇旅游资源是以独特的历史文化价值吸引旅游消费者,并能够提供观赏、认知功能与价值的资源。古镇旅游资源作为古镇旅游的载体,须具有独特的吸引力,容社会效益、经济效益、生态效益于一体的功能,及脆弱需保护的特征。古镇旅游必须建立在可持续发展基础知识,在保护资源、环境限制的前提条件下,达到高效益与可持续发展的最终目的。因此,“保护”应贯穿于青岩古镇旅游资源开发的整个过程。
青岩古镇旅游的开发保护体系应明确:(1)明确保护主体权益,即由谁来保护?根据“谁受益,谁保护”的原则,相关利益者将涉及到政府、社区、开发商、经营者、旅游消费者等;(2)明晰保护客体内涵,即保护什么?旅游资源的开发包括资源环境、社会文化与经济利益,统筹各方面利益是实施保护的重中之重;(3)构建保护动力机制,即为何要保护?任何事物的保护动力均来源于利益与精神的需求,古镇旅游亦不例外;(4)完善保护措施项目,即如何保护?如完善相关法律法规以及对相关利益者宣传教育等方式对古镇旅游资源的长久性保护具有重要的现实意义。
古镇旅游作为旅游业可持续发展的一种实践形式,对旅游环境的保护和历史资源的传承具有重要的现实意义。而保护型开发是实现古镇旅游可持续发展的首要的、必然的选择。

三、存在问题

近年来,青岩古镇旅游飞速发展为旅游目的地带来巨大经济效益的同时,也并生出诸多问题。这与古镇旅游资源自身的脆弱性和易破坏性密不可分。首先,权、责、利关系的不明确加剧了古镇旅游资源的非合理开发。“开发权利是否具备、保护经营责任担负主体、相关利益者的利益分配”是当前和今后青岩古镇旅游开发与保护的重点。其次,对于目前存在“维持原貌”的危险建筑,无意进行适当抢救维修,长时间进行商业经济,不仅会对旅游安全造成负面影响,同时也会对景区整体形象造成破坏,影响古镇景区的整体美感。第三,青岩古镇处于城市的边缘地带,适时适当地融入市场经济的变化与发展之中,对于长期生活在相对封闭地区的古镇人是一种巨大的挑战。第四,经济发展相对落后,硬件设施的欠缺为旅游消费者带来了诸多不便,消弱了消费者前去消费的。

四、政策建议

第一,加大投资力度,借鉴采用先进的理论方法。随着古镇旅游热的高涨,青岩古镇陈旧的基础设施以及有限的接待能力已不能满足日益增长的旅游消费者需求,因此,加大对旅游基础设施建设的资金投入,人才投入尤为重要。构建完善的餐饮、住宿配套设施,以及全方位的古镇旅游网络体系,实现现代旅游消费者的多样化需求,在多角度展示古镇魅力的同时,使游客更加深入地了解青岩古镇的历史文化。此外,要加强古镇旅游专业人才的培训,提高从业人员的整体素质,在向消费者充分介绍古镇特色的同时,对古镇的传统文化进行有效的宣传与保护。学习国内外成功典范的城市古镇旅游资源更新与保护的理论方法,借鉴其经验教训,取长补短。提倡古镇旅游资源开发决策的科学性,构建完备的保护体系。开辟多种渠道,鼓励社区居民参与,采取公示制,确保旅游资源的开发受到公众的监督,以保证其科学性与合理性。
第二,科学处理保护与开发的关系,提高社区居民的市场参与意识。首先,建立健全相关法律法规,做到“有法可依、有法必依、违法必究、执法必严”。使开发者、经营者、消费者明确在旅游资源开发、经营与消费中的权力和义务,加强各层次部门的约束性。其次,应当在保护的基础上进一步科学规划,避免因追求经济利益一蹴而就地搞工程建设,对珍贵历史文化资源造成不良后果。再次,整合古镇内部及其周边的历史文化旅游资源,扩大旅游景区范围。对历史街道、长年居民住宅进行保护性翻修与修复,确保其特色的原真性。社区居民作为古镇旅游活动的重要组成部分。社区居民悠久而独具独特的生活习俗也是旅游者们的兴趣之所在。发展当地居民独特的美食服饰,民族文化节日,不仅能够极大程度的提高当地居民的收入水平,提高其的市场参与率就。与此同时,能够更进一步地传承与发扬该地区优秀的历史民族文化。
第三,明确青岩古镇资源保护的权责利问题。古镇旅游资源的保护包括对实体资源的保护以及对不当行为的制约,要实现古镇旅游资源开发与保护的合理进行,就必须对古镇旅游资源权责利问题的明确。在对实体旅游资源的保护中,重点明确权利的所属关系,公共建筑与传统民居要采取所有权与使用权相分离的方式,确保古镇建筑的安全性与完整性。对于公共建筑与传统民居的建筑与修缮,应通过国家出资收购或置换得以实现,当地居民对传统居住地享有使用权,但无权对其进行改变。通过相关法律法规,加强对古镇旅游资源开发管理的执行力度。依托古镇文化,发展以保护为主题的特色旅游产业。始终将“保护第

一、抢修及时,合理开发,加强监管”的原则贯穿于旅游资源的开发保护工作当中。

第四,新旧区综合开发,挖掘青岩古镇旅游发展潜力。对于古镇旅游资源的开发,仅停留在原有规模下难以实现古镇旅游的规模效应,也难以发挥中心旅游景区的辐射效应。因此,要在原有的旅游资源环境下,拓展古镇旅游外延,放眼新区开发,将新旧景区完美结合,要使其不断适应现代旅游消费者的需求,传承并发扬古镇的历史文化与独特魅力。对新区的开发要实现整体规划,科学布局,在体现新区时代信息的同时,保证其与古镇风貌的一致性,注重与古镇风貌特色的对比。随着旅游消费需求的不断提升,古镇新区的建设能够起到提高古镇游客承载力的作用。
参考文献:
陆可.论青岩古镇的保护与发展[D].2006,12.
王娜.古镇旅游资源开发与保护的政策研究[J].中国商界,2013,5.
注:本研究受贵州大学2011研究生创新基金项目资助。
作者简介:王娜,贵州大学经济学院2010级区域经济学硕士研究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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