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简论对策我国保险写作技巧人法律地位之制度缺陷与完善对策

收藏本文 2024-04-11 点赞:30918 浏览:136387 作者:网友投稿原创标记本站原创

摘要 本文从我国保险写作技巧人法律地位之制度现状入手,理论联系实际,提出、分析了该方面法律制度存在的缺陷,并有针对性地提出完善措施。
关键词 保险写作技巧人 法律地位 制度缺陷 完善对策

一、我国保险写作技巧人法律地位之制度缺陷

(一)法律地位不明确、不合理

在现行的委托—写作技巧机制下,写作技巧人的角色定位不准,权责出现敞口。根据《保险法》及《保险营销员管理规定》,保险写作技巧人与保险公司签订委托写作技巧合同,建立委托写作技巧关系,同时规定保险公司有权对保险写作技巧人进行管理,但对其福利保障、权利救济等未作进一步明确规定,这就导致保险公司与写作技巧人在处理相互关系时为了自己利益而各自为阵。一方面,保险公司为了节约成本,愿意按照法律规定与写作技巧人签订“保险写作技巧合同”,但同时为了获取更大的经济效益,又对写作技巧人进行实质上的员工式管理;另一方面,写作技巧人为了得到就业机会,不得已与保险公司签订写作技巧合同,接受保险公司的管理,但同时为了自己的利益,在展业时以保险公司员工身份自居,而且在签单的关键时候,往往会出现违反公司及法律规定,不如实告知免责条款,夸大保险责任,诱导客户隐瞒疾病等现象,如果因此损害客户利益时,则又会按《保险法》规定由保险公司承担责任。如此来看,写作技巧人法律地位实质上处于不明确及不合理的状态。

(二)不对等的员工式管理

各家保险公司为了促进业绩,对本公司保险写作技巧人规定 “基本法” 。保险公司对写作技巧人有一套独特的管理制度,被称为“基本法”。 基本法主要内容包括:大规模扩充营销队伍,严格的培训制度,无保障、高激励的人才机制和严格的淘汰机制等。各寿险公司都有自己的基本法,大同小异。但这套决定营销员“生死”的基本法,其制定过程基本不让他们参与。而且,基本法可能随时变化,例如,这个月要求做3个保单就通过考核,但是下个月就变成了5个单,达不到的人马上被开除。而且不管升何种职位,只要有连续一段时间没有业绩,便不能享受任何续保佣金。涉及保险写作技巧人的工资福利、社会保障时,保险人认为他们是写作技巧人而不是自己的员工。但只要保险写作技巧人违反公司规定时,就不按照合同约定而是按公司的员工来进行处罚。在写作技巧人眼中,他们完全被保险公司利用残酷的基本法任意玩弄。基本法使绝大部分写作技巧人不能安心工作,从而出现了惊人的流动率。

(三)社会地位尴尬

现行保险写作技巧制度,导致保险写作技巧人社会认同度低,社会地位尴尬,明显属于弱势群体。当保险写作技巧人西装革履地来到商务楼,却发现门口悬挂“禁止小商、小贩及保险推销员入内”的牌子;他们能说会道,能言善辩 ,却被很多人看作是者伎俩;他们在推销有利于千家万户的保险产品,但自己却毫无保障;他们的亲人,也免不了承受“一人做保险,全家不要脸”的委屈。首先是公司内部不认可。公司内勤员工具有明显的主人翁的优越感,视写作技巧人为外人,工作中对写作技巧人态度冷漠甚至有时很不礼貌。其次是社会不认可。原因是多方面:写作技巧人不当的展业行为损害了自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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的形象,降低了自己的信誉,也降低了整个行业的社会诚信;消费者因为其不是保险公司的职工,持怀疑和不信任的态度;社会整体保险意识还比较弱,缺乏保险知识,对保险写作技巧也了解不够;媒体很少正面宣传,负面宣传报道过多等等。

(四)经济利益受到制约

在委托写作技巧制度下,保险写作技巧人的经济利益无法得到保障,这主要体现在佣金提取机制和税收问题上。
提取佣金方面,保险写作技巧人每完成一个保单任务,保险公司按一定比例为写作技巧人提取佣金,佣金提取的多少,要看完成的业务量。一般首期的佣金提起比例较高,而续期佣金提取比例很低,且逐年降低,至一定年限,就不再提取。相对于发达国家及港台地区,我国佣金提取比例很低。另外,这种首期与续期差别提取的机制虽然有利于调动保险写作技巧人的积极性,但也引发了写作技巧人的道德风险,原因有以下两点:一是写作技巧人的收入与风险不相匹配。写作技巧人理应承担一部分风险,但是现行的佣金提取机制不利于实现这种合理性。二是缺乏约束机制,由于写作技巧人的违规成不需要付出太多成本。保险人对写作技巧人的违规违纪行为又不能很好的予以约束,这自然会引发保险写作技巧人片面追求保费收入,并且频繁跳槽的行为发生。
整体而言,保险写作技巧人处于低收入阶层占绝大部分。起征点过低无疑加重了绝大部分保险写作技巧人的经济负担。

二、完善我国保险写作技巧人法律地位之对策

(一)废除现行代委托写作技巧制,将保险写作技巧人逐步过渡为公司职员,明确其劳动者法律地位。
1、借鉴日本保险写作技巧人的组织形式及利益保障体制,将保险写作技巧人逐步纳入公司职员范畴。在日本,保险写作技巧人一般都是保险公司的职工,与我国的保险公司内勤员工不同的是,他们属于外勤职工,被称为“保险外务员”。因为他们与保险公司的关系是雇佣和被雇佣的关系,在从事保险业务时,以公司代表的身份进行销售,所以在销售的过程中,不具有写作技巧人一样的写作技巧权,也无收取保费的权利,从而使保险写作技巧人对职业有了认同感和责任心,也有效防止了骗保等风险。目前中国拥有250万保险写作技巧人,要使他们在一夜之间成为公司职员又谈何容易。所以,现阶段要想使保险写作技巧人真正纳人公司职员的范畴,就必须分阶段来实行这项浩大的工程。由政府出台相关的行业统一政策,将保险写作技巧人分步骤、分阶段地纳入保险公司正式职员的范畴。
2、大力发展专业保险写作技巧公司。从专业分工角度出发,我国应加快发展和培育保险专业写作技巧公司,这样可以使保险公司产经分开,从销售和怎么写作等繁锁的事务中解脱出来,加快产品开发的步伐和理赔速度,提高保险业的专业化水平,从而减少保险公司的经营成本。在现行的写作技巧人营销体制下,保险公司和写作技巧人双方没有长期的合作关系,写作技巧人不会考虑到双赢的局面,无法解决失信问题,因此应把产品销售及售后怎么写作交给专业的保险写作技巧公司。保险写作技巧公司也应与其写作技巧人签订较长期限的雇佣合同,通过加强写作技巧人对公司的归属感以降低保险写作技巧人的道德风险,从而减少写作技巧人误导、欺诈客户的行为和写作技巧人通过不正当手段取得保险的机会,保障了投保人的合法权益。新成立的保险写作技巧公司单独核算,自负盈亏。保险写作技巧人成为其所属保险写作技巧公司的职员,遵守公司的规章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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