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过错和违法性这两项侵权责任的构成要件一直被众多的学者讨论,对于是否应当规定独立的违法性要件各国都有不同的看法。目前主要形成了两种立法方式:法国方式与德国方式。法国方式与德国方式采取了截然不同的规定,这一分歧实际上体现了他们对违法性采取了不同的判断标准。随着日本民法和我国侵权责任法的制定,有关侵权责任是否应当规定独立的违法性要件,一直有着争议。本论文通过对过错和违法性进行深入探讨,明确违法性要件与过错要件的联系,这对各国立法和学说有着重要的现实作用。本论文分为导言、正文和结论三个部分,其中正文分为五章。本论文第一章首先对过错和违法性进行学理浅析,以二者的论述形成、本质和判断标准的角度对过错和违法性进行浅析,揭示了过错和违法性的论述进展。接着以联系与区别的角度,详细比较了过错和违法性,对之后各国立法方式的比较打好了扎实的基础。本论文第二章针对法国民法典对侵权责任的规定进行客观浅析,以侵权责任的归责原则和法国民法典的立法规定探讨法国方式的特点。法国方式以“不得损害他人”的角度出发,不单独考虑违法性要件,有过错的行为人都须对其造成的损害承担赔偿责任。本论文第三章针对德国民法典对侵权责任的规定进行客观浅析,以侵权责任的归责原则和德国民法典的立法规定探讨德国方式的特点。德国方式在“法律未禁止即为许可”的大原则下,确定了违法性要件和过错要件并存的方式。本论文第四章针对日本民法对侵权责任的规定进行客观浅析,以侵权责任的归责原则和日本民法的立法规定探讨日本方式的特点。随着日本民法的变革,日本方式实现了“权利侵害”到“违法性”的突破,主张违法性要件的单独构成。本论文第五章针对我国侵权责任法对侵权责任的规定进行客观浅析,以侵权责任的归责原则和侵权责任法的立法规定探讨中国方式的特点。我国以“不得侵害他人民事权益”规定了侵权责任的构成要件,在立法上没有明确规定违法性。在结论中,通过对不同国家的立法浅析以及对过错和违法性的学理探讨,我认为违法性要件应当独立于过错,单独成为侵权责任的构成要件。关键词:侵权法论文过错论文违法性论文
摘要4-6
Abstract6-10
导言10-11
第一章 过错和违法性的比较11-17
第一节 过错和违法性的论述进展11-13
一、 过错论述的形成11-12
二、 违法性论述的形成12-13
第二节 过错和违法性的本质及判断标准13-16
一、 过错的本质及判断标准13-15
二、 违法性的本质及判断标准15-16
第三节 过错和违法性的联系16-17
第二章 法国民法典的规定17-21
第一节 法国的立法规定17-19
一、 过错侵权责任的形成17-18
二、 法国民法典的规定18-19
第二节 法国的立法方式19-20
一、 法国方式的三要件说19
二、 法国方式中的违法性和过错19-20
第三节 法国方式的缺陷20-21
第三章 德国民法典的规定21-26
第一节 德国的立法规定21-23
一、 过错侵权责任的形成21-22
二、 德国民法典的规定22-23
第二节 德国的立法方式23-25
一、 德国方式的三个一般条款23-24
二、 德国方式中的违法性和过错24-25
第三节 德国方式的缺陷25-26
第四章 日本民法典的规定26-29
第一节 日本的立法规定26-27
一、 过失侵权责任的形成26-27
二、 日本民法的规定27
第二节 日本的立法方式27-28
一、 日本方式的四要件说27
二、 日本方式中的违法性和过错27-28
第三节 日本方式的缺陷28-29
第五章 我国侵权责任法的规定29-32
第一节 我国的立法规定29-30
一、 过错侵权责任的形成29
二、 我国侵权责任法的规定29-30
第二节 我国的立法方式30-31
一、 中国方式的三要件说30
二、 中国方式中的违法性和过错30-31
第三节 中国方式的缺陷31-32
第六章 结论32-3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