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试议诉讼李鸿章和直隶京控(18701881年)要求

收藏本文 2024-02-27 点赞:7176 浏览:23499 作者:网友投稿原创标记本站原创

摘要:自同治九年(1870年)李鸿章任直隶总督以来,因日益严重的内忧外患,加之直隶距北京较近,一直面对着大量的京控等诉讼案件急需处理。这些京控案件原因不一,或因税捐和差徭增加,或因小事互殴而发生的命案,或因田亩、借债等经济纠纷。由拟结这些京控案可以看到,李鸿章在其僚属的协助下通过减免差徭、重责讼棍和不法监生、严厉打击恶霸、对匪徒处以斩立决、对淮军将士犯法者以严惩、清除蠹吏、进贤退庸等措来清理京控案件所反映的不足,显示了他重视民生、整顿民风、澄清吏治、实事求是的为政风格。众多贤员的任用和大批庸员的斥退使大量的京控等诉讼案件得到了及时的审结,同时对于晚清后期社会的稳定起了不可替代的作用。关键词:李鸿章论文京控论文直隶论文诉讼论文

    摘要3-4

    ABSTRACT4-5

    目录5-7

    绪论7-11

    第一章 直隶京控案件概略11-22

    一、京控的概念和作用11-13

    二、晚清京控的情况13-14

    三、直隶京控案件之浅析14-22

    第二章 京控的政治和社会因素22-37

    一、战乱影响22-28

    二、民风强悍28-30

    三、包揽词讼30-33

    四、蠹吏横行33-37

    第三章 李鸿章及其僚属清理京控的措施37-60

    一、减免赋徭、平息纠纷37-41

    二、清理讼狱、严惩罪犯41-51

    三、进贤退庸、清除蠹吏51-57

    四、实事求是、公平办案57-60

    结语60-6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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