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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说文解字》中所见汉代郡国级行政区划封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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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说文解字》记载了较多的汉代行政区划名称,文章对《说文解字》进行整理,将其与《汉书·地理志》、《续汉书·郡国志》对比,从历史地理学的角度探讨了《说文解字》中出现的汉代郡国级行政区划的数量及其分布的一些规律。
关键词:《说文解字》 汉代 郡国 行政区划
行政区划是国家根据一定的原则,将国土划分为若干不同层次、范围大小不一的行政区域系统,并在各个不同层次的区域设置相应的各级地方国家政权机关和行政机关,行使国家权力等,它是国家发展到一定阶段的产物,而且随着国家的发展,行政区划在不断演化。中国行政区划的演变又是有规律的:行政区划的变化是绝对的,稳定则是相对的;非行政区划单位向行政区划单位的转化多是由于军事、经济原因;行政区划有发生一发展一消亡的规律;高级行政区划单位易变、基层行政区划单位相对稳定。中国的行政区划形成与演变又是经济、政治、军事、文化和自然地理条件等多种因素综合作用的结果,最经常、最重要的是经济性原则和政治性原则,这点在两汉时期的行政区划中体现得较为明显,《说文解字》中出现的行政区划名称也符合这种经济性和政治性原则。
《说文解字》(以下简称《说文》)是东汉许慎编撰的中国第一部按部首排列的字书,虽然它是一部字书,但也保留了汉代及汉以前的各类地理资料。有关《说文》地理资料的学术讨论,前人已经做了一些工作,如:王霞(2009)《(说文解字)与古代地理》从古文字学的角度探讨了古文字与古代地理情况的关系;高列过(2001)《试论(说文解字)所收方言词的区域特征》、任晓彤(2007)《浅析(说文解字)中所收方言词的地理层次》则从方言与地理的关系入手研究方言分布情况。以上这些文章都是从语言文字角度研究《说文》,但是从政区地理角度研究《说文》,至今尚未见有专著或论文论及,本文试图从历史地理学的角度考察《说文》中涉及的郡国级行政区划,并与《汉书·地理志》、《续汉书·郡国志》(以下分别简称《地理志》、《郡国志》,并称“二志”)相关内容进行比较,分析《说文》中郡国级行政区划出现的时间,以便进一步了解某些郡国级行政区划的沿革变迁。
《地理志》记载了郡级行政单位103个,其中户籍是平帝元始二年(公元2年)的资料,而郡国是成帝元延、绥和(前12-前7年)年问的资料(周振鹤1987:20)。《说文解字》成书于汉和帝永元十二年(公元100年),经修订于汉安帝建光元年(121年),由其子许冲献给皇帝,由此可见,《说文》中所记地理资料的下限最晚可到建光元年。《郡国志》的断代大约是在顺帝永和五年(公元140年)(李晓杰1999:14~15)。通过《说文》、《地理志》、《郡国志》三种文献的对比,可以分析部分郡国级行政区划的变迁情况。
从以上对比可以发现,在郡国级行政单位中,《说文》所记行政单位名称数量可观,限于篇幅,本文仅就郡国级行政区划做一初步研究。
众所周知,行政区划在不同朝代之间有损益,就某一朝而论,行政区划也并非一成不变。因为和地方权力的争夺,郡、国的势力不断调整,出现了郡、王国之间的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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易、省并等。这种行政区划的调整在汉代尤为突出,无论是汉景帝时期的削藩政策还是汉武帝时期的推恩令,都使得许多王国所辖支郡归入汉郡,东汉时期郡国废置也颇为复杂。《地理志》和《郡国志》所记载的内容也只是汉代某一时期的全国政区情况。《说文》成书于两者之间,其记录的一些郡国级行政区划名称从一定角度反映了这些郡国的沿革变迁,因此对其做一番梳理研究是有意义的。

一、见于《说文》而不见于二志的郡国级行政区划

(一)见于《说文》而不见于《地理志》者

《说文》中出现而《地理志》中没有记载的郡国有二,即吴郡、济北国,它们在《说文》中分别见于卷十(下)矢部:“吴,姓也,亦郡也”;卷一(下)艸部:“茬,济北有茬平县”。其可能原因分析如下:

1.吴郡:

《地理志》正文中无吴郡条,但“会稽郡”下有班固自注曰:“秦置,高帝六年为荆国,十二年更名吴,景帝四年属江都。”《汉书·高帝纪》记载了荆国建立的原因,高帝六年“春正月丙午,韩王信等奏请以故东阳郡、鄣郡、吴郡五十三县立刘贾为荆王……”,颜师古在《地理志》中也有注释,日:“荆、吴,同是一国也。”可见吴郡的前身是秦代置的会稽郡,汉高帝十二年(公元前195年)荆国更名为吴,会稽郡《郡国志》载:“秦置,本治吴。立郡吴,乃移山阴。”荆国虽然在高帝十二年(公元前195年)更名吴,但是景帝三年(公元前154年),以吴王刘濞为首的吴楚“七国之乱”爆发,景帝平乱之后,吴国国除,以东阳、鄣郡置江都国,封刘非为江都王,吴郡之地属于江都管辖。直到东汉顺帝永建四年(公元129年)分会稽郡置吴郡,吴郡才又重置。
由此可见,《地理志》成书之时的行政区划已经不见吴郡,彼时吴郡已经归江都管辖。《说文》此处“亦郡也”的“郡”是指西汉时期的吴郡,因东汉时期设置吴郡时,已经是汉顺帝永建四年,《说文》早已成书并献于汉安帝。

2.济北国:

按《说文》体例,述及某县时一般为“某郡(国)有某县”,此处的“济北”应是指济北国(郡),而非济水之北。
《郡国志》“济北国”曰:“和帝永元二年(公元90年),分泰山置。”济北国,本是秦郡,楚汉战争时,项羽以封田安。”《史记·项羽本纪》:“项羽方渡河救赵,田安下济北数城,引其兵降项羽,故立安为济北王,都博阳。”汉文帝二年(公元前178年),有司请立皇子为诸侯王,于是立东牟刘兴居为济北王。才仅仅过了一年,刘兴居就因为谋反被抓,遂,济北国国除。文帝十五年,“悯济北王逆乱以自灭,明年,尽封悼惠王诸子罢军等七人为列侯。……济北王志以安都侯立”,这时候济北国才又得到恢复。后元二年(公元前87年),济北王刘宽有罪,,济北国国除为县,之后到西汉结束,也没有再恢复。
所以整个西汉时期,济北国的变化是非常复杂的,时而立时而废,时为国时为郡,到《地理志》记载的行政区划时,济北国已废为县。到东汉和帝分泰山置济北国,《说文》成书于其后,因此《说文》对此有记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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分析这些不见于《说文》的郡国,有如下几种情况:

1.《说文》成书前改名的郡国

陈国,和帝章和二年(公元88年)由淮阳国改。
乐安国,和帝永元七年(公元95年)由千乘国改。
下邳国,明帝永平十五年(公元72年)由临淮郡改。
安平国,明帝永平十五年(公元72年)由信都改为乐成国,延光元年(公元122年)由乐成国再改为安平国。
彭城国,和帝章和二年(公元88年)由楚郡改。
汉阳郡,明帝永平十七年(公元74年)由天水郡改。
这些改名后的郡国中,淮阳国、临淮郡、天水郡见于《说文》。彭城国由楚郡改名而来;乐安国由千乘改名而来;安平国则经历了河间并人信都,信都改为乐成,最后乐成改为安平的复杂过程。

2.新置的边郡、属国

永昌郡,明帝永平十二年(公元69年),析益州郡置永昌郡。《后汉书·明帝纪》:“十二年春正月……于是置永昌郡,罢益州西部都尉。”
犍为属国,《后汉书·安帝纪》:“(安帝)永初元年(公元107年)……分犍为南郡,为属国都尉。”《郡国志》“犍为属国”下司马彪自注:“故郡南部都尉,永初元年以为属国都尉。”
蜀郡属国,安帝延光二年(公元123年),分蜀郡西部都尉治置蜀郡属国。
张掖属国和张掖居延属国都是分张掖郡所置。《郡国志》“张掖属国”司马彪自注曰:“武帝置属国都尉,以主蛮夷降者。安帝时别领五城。”同书,“张掖居延属国”自注:“故郡都尉,安帝别领一郡。”
辽东属国,设置年份不详。《郡国志》司马彪自注:“故邯乡,西部都尉,安帝时以为属国都尉,别领六城。”李晓杰(1999:119)《东汉政区地理》中认为,“辽东属国之置当在安帝永初三年至建光元年之间”。
任成国,章帝元和元年(公元84年)由东平国析县所置。
从以上记载可以看出,除永昌郡和任成国是《说文》成书之前就已析自他郡外,其他均为公元100年后所置,且都为属国都尉。可能因为其领县不多,又位于边地,物产亦不丰富,因此《说文》中并未提到这些地区。还有一个更重要的原因是,从语言文字学角度看,这些郡国没有涉及能收入《说文》的字,因此《说文》不载。

(三)《地理志》、《郡国志》均见,《说文》无载的郡国

苍梧郡、合浦郡、九真郡、济南郡、北海郡、云中郡、定襄郡、玄菟郡、广陵国、中山国,这十个郡国两汉均存在,且《说文》成书前后也都无省并、撤销,但《说文》并没有提及这些郡国,究其原因,各有不同。
苍梧郡、合浦郡、九真郡三郡是汉武帝元鼎六年(公元前111年)平岭南时设置的岭南九郡之三,其他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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郡是因为其有特产,或许还进贡帝宫,因此见于《说文》。
济南郡和北海郡都是故齐地,许慎多提及“齐谓……日……”,并非单指齐国方言,而是一种区域观念,济南和北海郡即是划归齐地而统称。
玄菟郡则是因为西汉时为侨置郡,领域一再退缩,面积小,位置比较远,不如乐浪重要,东汉时期直到汉顺帝阳嘉元年(公元132年)才复置。
云中郡、定襄郡、中山国地理位置重要,统县也不少,但从语言文字学角度看,这些郡国没有可以收入《说文》的字,因此《说文》无载也就不足为奇了。
总的说来,这些没有被许慎提到的郡国,有的是在《说文》成书之前就省并或改名,因此不见其记载;有的是许慎并未按照严格的郡县记录某地的方言,仍旧沿用古国的区域代称,而方言的地域分布与行政区划分布并非完全重合;最重要的原因是,《说文》是一部字书,并没有刻意记录郡国分布,因此一些郡不见记载实属正常,但其地理价值仍是不容忽视的。
三、结语
从以上对《说文》、《地理志》、《郡国志》中所记载的郡国级行政区划的对比可以发现,《说文》所记载的行政区划有一些和二志所载并不完全一致,有见于《说文》不见于二志的郡国,也有见于二志不见于《说文》的郡国,其原因多是郡国的改名、省并等,也有位置偏远不见《说文》记载者,还有因为郡国与《说文》所载字条无涉所以不见记载者。无论何种原因,《说文》中所见的汉代郡国级行政区划的信息对研究汉代行政区划来说,都是值得参考的资料。
《说文》所提到的郡国级行政区划数量多,并且有的郡反复出现,如:南阳郡23次,汝南郡20次,蜀郡16次,右扶风15次,齐14次,河内12次,弘农、河东9次,琅邪、左冯翊、上党、颍川8次,东海7次。这些出现频率较高的郡的共同特点是:在《说文》中,它们至少都在邑部或水部相关字条下出现,有些郡在邑部、水部的字条下均有涉及。汝南郡出现次数较多,因为汝南郡是许慎的故乡,在解释一些汝南的方言和特产的时候自然会提及。而其他提到较多的郡则是因为其地有重要河流或者是处于经济政治发达地区。值得注意的是,作为区域地名的“楚”,在《说文》出现了三十三处,楚文化对中原文化的影响可见一斑。这些郡国在《说文》中出现的频率也反映出当时许慎在收录文字的时候,已无意中萌生了区域地理的观念。
“政治因素影响行政区划的性质和系统,影响行政区划的层次和幅度,影响行政区划的撤并和区域界线,此外还影响行政区划等级的确定等。”(王恩涌2004:61)《说文》中出现的郡国级政区主要分布在中原地区、政治中心、经济发达地区正体现了行政区划的政治性原则与经济性原则,尤其是政治性原则在汉代的区划中起着决定性的作用。
(首都师范大学历史学院北京100048)
(责任编辑 郎晶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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