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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国对课业负担问题30年认识历程科技

收藏本文 2024-03-26 点赞:4181 浏览:10357 作者:网友投稿原创标记本站原创

【摘要】课业负担这个问题由来已久,从我们掌握的文献来看,追溯它的源头,恐怕自有了学校教育开始之后,学生们便相应地有了不同程度、不同形式的课业负担。本文笔者在综述前人研究的基础上,从学者们的研究成果与不同时期出台的相应文件两个层面,给大家呈现自改革开放至今30年的研究历程,来探讨一下不同时期人们对课业负担的不同认识。
【关 键 词】课业负担;时期;认识
一、引言
2010年《国家中长期教育改革和发展规划纲要》颁布,其中对中小学课业负担问题,明确指出要减轻中小学生课业负担。过重的课业负担严重损害儿童少年身心健康。减轻学生课业负担是全社会的共同责任,政府、学校、家庭、社会必须共同努力、标本兼治、综合治理,把减负落实到中小学教育全过程,促进学生生动活泼学习、健康快乐成长,要率先实现小学生减负。可见,对于课业负担这个老问题的重视程度正日益升温。目前学生的课业负担情况究竟怎样?究竟什么是课业负担?不同时期对课业负担是怎样的一种认识?笔者在这里以时间为线索,从研究者们的理论成果与相应时期颁布的文件两个层面分析不同时期对这一问题的认识。

二、第一阶段:直观认识时期(1979~1989)

直观,即直接可观察到的,直观认识即是对问题初步的表象判断和感知。在这一时期,国内对于学生课业负担过重问题开始重视,但在寻求解决这一问题时,却并没有真正意义上分析课业负担这一问题的内涵以及产生的根源,而这一时期国内研究者们仅仅是通过对学校教育教学过程中学生所表现出来的作业量大、回家作业时间长而展开论述,其对于该问题的认识仅仅基于此。

(一)对课业负担这一概念的解读

笔者在这一阶段关于课业负担的研究成果中,并没有找到研究者们对于什么是课业负担做一明确界定,只是陈述课业负担表现特征,通过其表现,一些教育行政部门采取了一些政策,然而事实上并未见其效。这一时期对课业负担特征的代表性表述有两点:一是在校时间长,二是家庭作业多。学生每天在校时间10小时左右。上午7点钟到校进行l个钟头的作业检查,8点到12点上4节课。下午2点到4点上两节课后活动45分钟,接着上自习直到7点放学。放学时学生带回去的家庭作业通常需要两个多小时才能完成。研究者们围绕学生的自由时间这一重要指标,通过数据说明学生要用大量的时间完成作业,影响了其休息。当然这里不仅是在校时间了,学生回到家完成作业所需要的时间仍很长。小学生课业负担过重,造成睡眠严重不足。从调查结果看,年级愈高,睡眠时间愈少,1~6年级学生睡眠时间平均为每天8小时,距国家规定的小学生保证睡眠10小时的差距较大,严重影响了小学生的身体健康和正常生长发育。学生回家完成作业所需大量时间必然要引出课业负担另一个重要指标:作业量大。观察学生作业量大小最明显的便是看学生们的书包。1~6年级学生书包重量随年级的增高而增加,分别为1.75、2.1、2、1.9、2.75、3公斤,最大重量可达3公斤,最小重量1.3公斤。[3]由此看来,这一阶段国内学者们并没有对课业负担进行一个理论上的建构,只是从作业量和时间两个特征来解读这一概念。

(二)对政策法规等操作层面的解读

在一个宏观的社会领域里,个别的、局部的某些现象并不能引起决策者们的足够重视,也就上升不到解决一些问题而出台政策法规的层面。课业负担这个问题由来已久,早已引起教育行政部门的重视,不论是还是地方。只不过相对而言,这一时期减轻学生课业负担的法规文件并不是很多。比较有代表性的如下:

1. 《教育部转发北京市教育局解决小学生课业负担过重问题的规定》

要保证学生每天有足够的睡眠时间,力争每天有1小时的体育活动时间,有困难的学校也不要少于45分钟。上课不拖堂,按时放学。要按教学计划的规定,给学生留适量的作业(一年级不留家庭书面作业,二、三年级一般每天家庭作业量不要超过30分钟,四年级一般每天家庭作业量不要超过45分钟,五、六年级一般每天家庭作业量不要超过1小时)。不要搞“题海”战术,更不要用反复地或大量地抄写作业作为惩罚学生的手段。要保证学生检测期休息,检测期内不得搞补习班。
2. 《国家教委关于减轻小学生课业负担过重问题的若干规定》。(1988年5月11日)
(1)要严格按照上级教育行政部门颁发的教学计划组织教学。
(2)各科教学要严格按照教学大纲进行,不得任意增加教学内容,
(3)要按照教学计划的规定量布置课外作业。
(4)要控制考试次数。
(5)除省、自治区、直辖市教育行政部门统一审定出版的练习册外,不得组织学生购写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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使用其他各种复习资料
(6)课表内的自习应由学生自己支配,用于预习、复习、做作业,或阅读课外读物,教师不得用于授课或进行集体补课
(7)要保证教学计划规定的体育、文娱、科技、劳动和各种集体教育活动的时间。
(8)要保证学生课间、课后节检测日和寒暑检测的休息时间。
(9)要控制各种竞赛的次数。
(10)要热情帮助后进学生。
从这两则规定我们推知,不过是围绕着时间和作业量而展开的一些刚性的陈述,这里我们试问:如何保证学生的休息时间?由谁来保证?什么叫做控制考试次数?在怎样的一个时间段里考多少次为宜?这些我们无法一一从这些规定里得知。综合来看,这一时期对课业负担这个问题只是一种直观性的认识,研究者们并没有仔细论证何为课业负担?课业负担有没有其合理一面?所以这一阶段的一些法规文件也没有起到应有的效用。

三、第二阶段:反思认识时期(1990~2000)

当时间进入20世纪末的时候,教育日益成为面向新世纪综合国力竞争的主要因素。国内对教育的关注大大超过了以前,此时研究者们开始重新审视学生课业负担,对什么是课业负担,如何更加全面地、客观地定位课业负担,成了这一时期课业负担研究领域的一个主流。
(一)对课业负担概念的反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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